关于开展2022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豫人社〔2017〕64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29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2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现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在岗在职人员,申报人员已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提供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批准延长退休的文件。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应符合《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附件1)规定的基本参考条件,突出岗位业绩、贡献导向,不再将称号、“帽子”、学术头衔等的数量、层次作为限制性条件或直接依据。重点向以下参考条件倾斜:
(一)国家实验室等国家级相关实验研发基地和平台负责人;
(二)国家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或者国家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
(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负责人;
(四)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五)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等领域做出系统性、创造性的成就者;
(六)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
(七)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等省级相关实验研发基地和平台负责人;
(八)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第一主持人;
(九)代表本行业全国先进水平的技术成果主要研发者或主持人;
(十)承担河南省“十大战略”研究、转化、推广等关键性技术任务负责人;
(十一)聘任正高级岗位以来,近三年在专业技术一线岗位上成绩显著者;
(十二)对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以上优秀、获得事业单位记功、记大功奖励的可适当放宽聘任年限。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并向所在部门提交《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表》(附件2,一式三份);身份证、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任三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相关业绩材料(1500字以内,含电子版)和成果、奖项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论文、论著不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聘任三级岗位证明材料复印件两份(个人三级岗位变动审批表、三级岗工资审批表、三级岗位变动花名册均可)。符合《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中十一条第6款和第13款条件的需填写有关情况表(附件3)。
(二)部门推荐
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申报情况,对申报人员条件及材料进行审核、推荐,并将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名册表(附件4)及个人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交人事处师资科。
(三)学校推荐
人事处将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员条件进行审查。并根据二级岗位总量,推荐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主管单位。
四、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各部门即日起开始申报,并于11月14日(下周一)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报人事处唐明月,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对涉及到年限的截止时间问题,按省人社厅文件下发日期2022年10月10日进行把握。
(二)科研项目、获得奖项原则上须在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后取得,重点突出近三年的岗位成果。
(三)用于申报硬条件的国家级项目,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允许未结项,但立项时间需在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之后。用于申报软条件的项目必须结项。
(四)在公示期的奖项需提交官方网站公示信息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我校相关职能部门公章。
(五)省管干部到龄,省委组织部下有免去领导职务的文件,未下退休文件的允许申报。
联系人:唐明月
联系电话:13526707729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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