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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1-16点击数:

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河南省内高等学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专任教学人员、专职辅导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在我省高等学校担任或拟担任教 学工作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 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提出申请。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六)参加2022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及其他免试人员

(七)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以上人员(统称“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报

1)网报时间为2022年1117-1127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系统申报,报名期间24小时开放。详见报名须知(附件1)

(二)体检。体检时间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定体检机构统一安排后另行通知。参加体检的人员要按照体检机构的相关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体检表上照片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照片一致)参加体检。

个人认定材料清单

1)《河南省2022年下半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附件2,院部统一汇总,提交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1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并打印提交1份(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字)。

3)教师资格证书照片(该照片用于证书制作,请冲印成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背面标注部门及姓名),必须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一致)。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学历证书(博士须提交其学位证书原件及学位认证报告;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原件;全日制本科师范生及全日制教育硕士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教师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人事关系隶属证明(附件3)1份。

8)申请用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直接认定的须提供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9)申请用全日制本科师范生直接认定的须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计划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1份。

10)申请用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直接认定的须提供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1)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除外)。

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分别装入两个档案袋,原件由教育厅审验后归还,复印件直接存档

三、报送要求

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报,并按上述要求认真准备个人认定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请各部门于11月28日前将统一汇总后的《河南省2022年下半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附件2)excel版及PDF盖章版通过OA报送至人事处唐明月。

联系人:唐明月  联系电话:13526707729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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