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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工学院2022年委托评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2-10-12点击数:

  

各直属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72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安排,为保证我校2022年度委托评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原则

我校委托评审系列职称工作严格按照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对推荐评审、考核程序、指标分配等进行研究,对工作过程进行部署、指导和监督;成立相应推荐委员会进行推荐。各部门成立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的职称申报、推荐工作。

职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程序;坚持分类评价、质量优先原则,加强职称工作的导向作用;坚持科学设岗、人岗一致原则,突出专业技术岗位特点。

二、委托评审系列及评审条件

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校对教师(实验)系列高、中、初级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进行自主评审(资格证书由学校颁发),其他系列均不具备条件自主评审,需委托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相应系列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申报人员需参加学校职称申报,并通过校内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委托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

凡申报晋升高一级图书、会计、工程审计、卫生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条件按照河南省人社厅或行业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申报人员可登录“河南职称”

http://ywzl.hrss.henan.gov.cn/viewCmsCac.do?cacId=ff808081718ef30a017195786d020300)下载查看。

三、评审指标分配及各部门推荐原则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由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发展,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研究分配各系列2022年职称评审指标。

遵守国家、河南省及学校相关政策规定坚持以德为先,严把思想政治关,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各部门根据预申报情况,高级职称推荐人数应为本部门同级别申报人员的50%,中级及以下推荐依据评审条件进行。

四、推荐评审程序

个人申报及部门报送材料

10月14日(周),各部门(直属党组织)按照有关政策,认真组织本部门的申报、推荐工作,并将申报、推荐情况在本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部门将推荐报告(包括领导小组组成、述职评议、推荐公示、排序等情况)加盖部门公章、申报人评审简表15份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诚信承诺书报人事处职称科。

职能部门审核材料

10月17日(周)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各部门推荐人员材料,并反馈有关信息。

学校推荐

建立在职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专家库,学校成立委托评审系列中高级职称推荐专家组,及时召开推荐会议,按分配指标推荐。

推荐结果公示及上报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

对学校推荐通过的人员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河南省其他系列评审委员会工作安排,报送相应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审委员会评审。

评审结果公示、发文公布评审结果并备案

对学校委托评审通过的评审结果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至少7天。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五、相关说明

(一)业绩及年限计算问题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72号)要求,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以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时间为准,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

(二)申报人参评业绩材料要求

申报人参评业绩材料必须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职务相关,否则不能作为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材料。材料一经申报,原则上不能再进行更换。

(三)其他要求

个人申报高一级职称系列应与本人所聘专业技术岗位一致。聘用合同制、人事代理人员职称评审要求与事业编制人员一致。

其他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照河南省及我校政策执行。

人:徐腾 唐明月

联系电话:62506818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10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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