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教办高〔2025〕88号)《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中原工学院关于2021年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等精神,我校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考核工作。经个人提交考核材料、院部初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学校成立考核工作专家组现场听取答辩、打分评议等环节,确定闫李、靳文涛、黄鑫、宋梦、柴高洁、周伟涛6人2021年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考核结果合格。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人事处反映。电话:62506818。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5年4月17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教学咨询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