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持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根据《中原工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程2023年工作实施方案》(中工人〔2023〕27号)文件安排,现决定开展我校2023年度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各直属党组织。
二、评选名额
根据《中原工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程2023年工作实施方案》(中工人〔2023〕27号)文件,2023年度评选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5个左右。
三、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注重教风、学风建设,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建立“一岗双责”责任制。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团结和谐,工作勤奋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发扬民主,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言传身教、率先垂范,在管理工作、教育教学、维护教职工权益等方面成绩突出。
(三)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结合部门实际,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宣传等活动,严格考核、监督和奖惩制度。在师德师风制度建设和开展活动的方式方法上积极创新,取得了显著效果。
(四)不断改进和创新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积极促进本单位师德师风水平有效提升。在师德师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形成自身特色,有多人次获校级及以上师德先进、优秀模范教师、师德标兵、“我最喜爱的老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五)教职工严格执行师德师风的相关要求,普遍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本单位教师无违反教育部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七条红线”“六条禁令”的行为,不存在被媒体曝光的师德失范现象。
四、评选程序
(一)各直属党组织申报。申报单位填写《中原工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审批表》和《中原工学院师德师风建设成果汇总表》,提供2023年度本单位所获得的校级及以上师德先进、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师德标兵、学生喜爱的好老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复印件(装订成册)。材料必须真实具体,主要事迹突出,文字简练。相关材料在部门公示三天,于2024年1月8日前将上述材料一式3份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综合办公楼208室),电子版通过OA工作邮件报送至师资科唐明月。
(二)材料审核。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学校评选。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组织专家召开专门会议评选,确定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建议名单。
(四)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师德建设委员会审定,发文公布评选结果。
五、表彰办法
(一) 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属校级荣誉称号,学校将进行表彰,颁发证书。
(二)在上级相关荣誉称号评选推荐工作中,从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中择优推荐。
(三)学校对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的先进事迹通过校报、广播、网络等途径进行大力宣传,弘扬高尚师德,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
六、有关要求
(一)各直属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评选工作作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专题教育活动,促进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形成。
(二)评选要注意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材料要真实、客观,有足够的说服力。
(三)严肃推荐评选纪律,评选过程中严禁违反程序、不按标准、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按规定严肃处理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
联系人:唐明月 联系电话:62506818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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