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河南省轻工纺织行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豫工信〔2010〕7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规划,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开展科学、规范、有效的管理工作,省工信厅决定建立河南省轻工纺织行业专家库,专家库的专家将根据工作需要,作为行业管理基础工作的智力支撑和决策支持,参加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从事轻工专项领域(造纸、印刷、皮毛制品、木材加工、塑料农用薄膜、家具、家电等)、纺织专项领域(棉纺、化纤、印染、服装、纺织机械等)研发、生产、管理的有关人员。
二、推荐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专业或专业管理工作5年以上。
(三)具有较强业务能力、较高专业理论水平,精通所从事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富有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能够跟踪并准确把握行业发展动态和市场需求,具有较强的市场预见和技术分析判断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够在时间和精力上保证参加相关工作。
(五)了解国家行业发展政策,熟悉从事行业领域的相关要求。
三、推荐要求
(一)认真组织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二)推荐程序
1、各部门严格按照推荐入库专家基本条件要求进行推荐,由被推荐人选填写《河南省轻工纺织行业专家库推荐专家信息表》(见附件,一式两份,A4纸打印,贴照片,不签字、不盖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由部门出具《××学院轻工纺织行业专家库专家推荐报告》一份(A4纸打印,加盖部门公章),将以上材料于4月2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2、经学校审核、研究后,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下一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