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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中原工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及师德标兵评选的通知

时间:2013-01-09点击数:

中原工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及师德标兵评选的通知

学校各直属部门:

为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下发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精神,认真落实《中原工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原工学院“十二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深入开展“规范从教行为,弘扬高尚师德”为主题的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中原工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及师德标兵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学校各部门均可以总支为单位申报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

(二)凡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积极承担学校教学工作任务,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教学效果突出,师德高尚的我校在岗教师,均可参加师德标兵评选。

二、推荐名额

本次将评选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5个左右,师德标兵20名左右,各总支择优推荐1名师德标兵候选人。

三、评选条件

(一)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部门长期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指导思想明确,有专门的领导机构和专人负责,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

2、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组织严密,制度健全,措施得力,形式多样,具有特色。能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做到工作有计划,活动有安排,会议有记录,结果有总结,档案资料健全。

3、部门教职工职业道德素质普遍较高,能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关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

4、在2012年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

(二)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坚持以学生为本,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致力于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2)模范遵守《中原工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教书育人,以德为先,以教为本;

(3)精心组织课堂教学,教学效果突出或在指导学生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方面成绩突出;

(4)恪守学术规范,治学严谨,无教学事故和科研成果抄袭、剽窃问题;

(5)科研团队意识、协作精神强,积极参与学校各级学术交流及科研集体攻关活动,热心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公益性工作。

2、业绩条件

(1)3年以上高等学校教龄,且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近五年以来获省部级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一次以上。

(3)我校2012年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工作中表现突出者优先推荐

四、评选程序

(一)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申报

由各总支提出申请,由师德师风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统一评审。

(二)部门师德标兵推荐

1、各直属部门在认真学习学校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制定本部门师德模范评选办法,在部门师德模范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

2、各部门结合申报人情况,组织推荐评选,并将结果在本部门公示2天,广泛听取广大教师和学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处。

3、人事处、教务处、工会。纪委、科技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照评审条件分别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

(三)学校评审

1、师德师风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根据申报人情况、部门推荐意见、职能部门审核意见,在确定的指标范围内分别对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及师德标兵进行评选,以投票排名顺序确定。

2、评审结果在校园网公示2天,公示无异议后,下发文件公布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及师德标兵评选结果。

五、材料报送

(一)申报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需报送材料

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报告,加盖部门公章,纸质材料两份(不少于1500字),同时报送电子材料。

(二)师德标兵候选人需报送材料

1、部门推荐报告纸质材料一份,报告应包括本部门推荐办法、推荐组成员情况、评选推荐工作程序、评选推荐结果、公示情况等,加盖部门公章。

2、师德标兵申报汇总表纸质材料一份,加盖部门公章。

3、中原工学院师德标兵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3份,加盖部门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4、提交1500字左右的个人总结纸质材料一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各部门于2013年1月14日前将以上材料统一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材料可通过OA或U盘报送)。

附件:1、中原工学院师德标兵推荐人员汇总表

2、中原工学院师德标兵申报表

人事处

二○一三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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