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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工学院党员教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意见

时间:2014-03-26点击数:

中原工学院党员教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意见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

按照《中原工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原工学院党员教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增强党员教师在活动的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各项工作的实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搞好学习教育

1.时间安排:3月上旬至4月中旬

2.学习形式

以教师党支部为单位,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讨论交流、观看专题教育片等形式深入学习。学校组织师德师风专题报告时,各院部以党总支为单位组织人员参加报告会。

3.学习内容

学习的重点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党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群众路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央和省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焦裕禄精神等。此外,还要重点学习《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法规。

4.具体要求

(1)将集中学习和讨论交流有机结合,要有组织的安排党员教师交流学习心得体会。每位党员学科带头人和党员学术骨干要在一定范围内作1次正式的学习汇报。每个党支部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集中学习要有记录。

(2)每位党员要看一部专题教育片(由各总支联系宣传组提供)。

(3)各教学院部党总支书记、党员院长至少要参加1次党支部的集中学习,并带头做辅导报告不少于1次。

(4)各教学院部党总支书记、党员院长要与每位党员学科带头人和党员学术骨干见面,了解党员学科带头人和党员学术骨干的学习情况,并根据情况进行指导。

(5)在4月10日前,每位党员学科带头人和党员学术骨干要撰写学习总结并上交党总支,党总支书记要过目把关。学习总结内容包括:通过什么方式、学多少理论、有何心得体会、在师德师风、教风方面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等。党员教师指导组将审阅部分党员学科带头人和党员学术骨干的学习总结。

二、充分征求意见

1.时间安排:3月下旬至4月中旬

2.征求意见的对象

非党员教师、学生代表、教学科研服务对象、用人单位。

3.具体要求

(1)每位党员学科带头人和党员学术骨干要向所在支部其他党员教师听取意见,此外,还要听取部分非党员教师的意见。

(2)以支部为单位,通过召开本专业学生代表座谈会的形式,集中听取学生意见。召开学生座谈会时,要求本支部所有党员教师都要参加。

(3)党员学科带头人和党员学术骨干以不同形式走出校门,听取产学研合作企业、用人单位等的意见。

(4)党员教师要对征求到的意见及时分类梳理汇总,对能够立即改进的要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扎实进行

党员教师的教育实践活动由各教学院部党总支组织实施,以各教工支部为单位开展具体活动,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学校督导组、党员教师指导组对各院部党员教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各教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党员教师的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师德师风、教风建设,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务求实效,及时总结,注意发现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对各个环节活动的开展,党员教师指导组不定期以走访、抽查的形式了解活动开展情况,把握活动进程,适时进行指导。

中原工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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