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硕士研究生申报讲师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的有关说明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2009年8月28日印发的《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2009】273号)文件规定,今后对于硕士研究生不再初聘讲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申报讲师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做如下规定:
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可申报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具体评审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2009】273号)文件执行。
请各部门负责人通知本部门相关人员查看。
附件:豫人社【2009】273号文件: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rar
人事处
200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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