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事程序及流程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教师本人应理解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基本程序,现将具体程序说明如下:
1、按主管部门规定,安排拟申报人员参加教育厅组织的《高等教育学概论》、《高等教育方法概论》、《高等心理学概论》等规定课程培训工作。
2、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通知,学校公布具体资格认定事项。
3、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4、人事处师资科将有关材料汇总后上报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5、根据主管部门通知组织申请人员考试及体检。
6、上报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小组进行初审。
7、教育厅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8、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意见等综合条件做出是否认定的决定。
9、主管部门下发通过认定人员名单。
10、办理并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11、将认定教师材料整理并存档。
具体事项可参看河南教师资格认定网页:http://jszg.haedu.gov.cn/
工作流程图请点击下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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