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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07点击数:

各院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4〕60号)精神,为做好我校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近五年内回国工作,且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且同行业认可的科研成果;

(四)项目在本地区、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且能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省内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时限和年龄限制要求。已入选国家、省人才引进计划的留学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项目要求

(一)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项目分为优秀项目和启动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二)申报名额。我校指标为3项。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情况书面评价意见1份(院部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申请人承诺书1份,承诺此次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

(三)《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2份(含电子版),其中1份须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中所填写内容的支撑材料,在国外取得的学位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论文:提供论文名称、发表期刊名称及检索证明,不用全文,同时提交扫描版)。

(四)《申请留学人员科研择优项目资助经费汇总表》一份(含电子版)。

请各院部于2024年5月13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综合办公楼208人事处师资科,同时拷贝电子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62506818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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