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师德标兵评选
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当好引路人,一起向未来”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工作要求,按照《中原工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程2022年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安排,为教育和引导广大教师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扛稳扛牢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担当,认真履行教师神圣职责,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奉献祖国的引路人。根据我校工作安排,现决定评选2022年度校师德标兵。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并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事迹突出的教职工。
二、评选名额
全校评选师德标兵10名,各直属党组织根据条件推荐1名候选人。
三、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二)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人格高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模范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谨治学,潜心问道,教书育人。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自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
(四)关心爱护学生,严格要求学生,诲人不倦,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言行雅正,作风正派,自重自爱,公平诚信,清廉从教,以高尚品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五)树立为社会服务意识,积极奉献社会,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取得优秀研究成果,并将新成果、新工艺、新技术及时应用于社会,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积极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热心公益事业,主动参与社会实践,关注社会事业发展,用自己的知识和技术专长服务社会。
(六)自觉维护遵守学校章程,弘扬“博学弘德 自强不息”校训,爱校如家,团结协作,顾全大局,自觉将个人发展融入学校事业发展之中,努力追求学校、团队和个人事业的共同发展,为实现学校更名大学,取得博士授予权,建成成为国内一流特色骨干大学积极贡献力量;。
(七)一般在我校工作时间应满三年及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年为优秀,且师德考核优秀。
四、评选程序
(一)各直属党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可根据个人条件积极申报,直属党组织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候选人填写《中原工学院师德标兵登记表》并整理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具体,主要事迹突出,文字简练。直属党组织将推荐候选人相关材料部门公示三天,于6月17日将《中原工学院师德标兵登记表》及事迹材料一式11份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通过OA报送。
(二)学校评选。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组织专家召开专门会议,对各直属党组织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评选,确定师德标兵建议名单。
(三)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师德建设委员会审定,公布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师德建设委员会审定,并发文公布评选结果。
五、表彰办法
(一)师德标兵属校级荣誉称号,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颁发证书。
(二)学校将评选结果作为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干部考核、年度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学校从校级师德标兵中择优推荐上级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评选。
(四)学校对师德标兵的先进事迹通过校报、广播、网络等途径进行大力宣传,弘扬高尚师德,传播正能量,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六、有关要求
(一)各直属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广泛宣传,把推荐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专题教育活动,作为弘扬高尚师德、倡导尊师重教的过程,通过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在广大教职工中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民主、择优”的原则,确保质量。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选条件,严格工作程序,切实把业绩突出、事迹典型、师生公认的师德先进分子推选出来。推荐评选要注意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材料要真实、客观,有足够的说服力。
(三)师德标兵属荣誉称号,已荣获师德标兵称号的人员,原则上此后两年内不再参评。
(四)学校成立由分管师德建设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的评审委员会,领导、督导、组织师德标兵评选工作。各直属党组织成立由书记任组长的推荐小组,根据评选条件、程序要求、择优推荐。
(五)严肃推荐评选纪律,推荐评选过程中严禁违反程序、不按标准、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按规定严肃处理有关责任单位或个人。
(六)评选侧重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教职工,非一线人员不得超过评选名额的三分之一。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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