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个人材料的通知
各部门:
2009年教师资格认定个人申请材料报送工作已结束,请通知本部门相关人员到人事处师资科(南区行政楼206室)领取本人证书原件。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09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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