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09]19号)要求,现将我校2009年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材料报送时间:2009年11月09日下午16:00前。
材料报送地点:人事处师资科(南区行政楼206房间)。
二、材料要求
1、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的材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个人报送不予受理;
2、报送材料必须严格依照“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报送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材料不全或不按规定要求整理的,不予受理;
3、各类证件原件只交内芯,封皮不交;
4、参加河南省2009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合格的人员,请提前到人事处师资科领取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
5、体检表、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原件由人事处统一办理(个人不需上交)。
三、教学技能测试缴费
根据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通知,报送材料时请一并缴纳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费,每人260元(除全日制普招类师范毕业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教授职称者外,其他人员均需缴费并参加测试),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再缴纳。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时间及相关安排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查询相关信息。
四、关于使用教师资格认定录入系统
为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按照上级部门材料报送要求,请各部门及时到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并安装“单机版教师资格认定录入系统”(单机版辅助软件),录入本部门人员数据,并导出上报文件,在报送教师资格材料时同时报所生成的上报文件。各部门向人事处报送纸质材料时,需同时将花名册(附件2)电子版及系统录入所生成的上报文件通过OA或U盘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特此通知。
附件:1、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材料要求附件一.rar
2、2009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附件二.rar
人事处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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