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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为祖国站讲台”师德主题教育征文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9-09-22点击数:

关于开展“我为祖国站讲台”师德主题教育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部门: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在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爱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党〔2009〕10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我为祖国站讲台”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师〔2009〕535号)精神,为庆祝我国第25个教师节,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省教育厅决定以“我为祖国站讲台”为主题,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师德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省教育事业的巨大变化,通过开展“我为祖国站讲台”为主题的一系列活动,大力弘扬广大教师爱国爱岗、敬业奉献的师德精神,展现新时期广大教师崇高的精神境界和高尚的道德品质。

二、征文活动的相关要求

(一)征文对象:我校全体教职工。

(二)征文要求:文体不限,题目自拟,紧扣师德教育主题;立意新颖,突出特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联系自身实际,反映现实生活,内容真实、生动;字数3000-5000字。交稿时请在封面页注明作品名称、单位、职务、职称及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三)报送时间及具体要求:请于9月30日前以部门为单位汇总后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征文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四)评审与奖励:学校将根据征文总体情况择优上报省教育厅参加统一评审,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颁发获奖证书。对于本次师德征文活动中的优秀作品,将在《教育时报》开设专栏予以刊发。

人事处

2009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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