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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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及认定的通知

时间:2010-04-08点击数:

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豫人社〔2010〕89号、豫人社工考〔2010〕1、2号及豫人社工考文〔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精神,2010年度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已经开始,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

1.凡已取得人事部门颁发的技师证书及聘书、符合豫人社工考〔2010〕1号文件(附件2)规定条件并经学院研究同意的,可参加工勤技能岗位一级考核,2010年度工勤技能岗位一级考核开考工种见附件2第一条第(一)款;

2.凡已取得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工等级证书、符合豫人社工考文〔2010〕2号文件(附件3)规定条件并经学院研究同意的,可参加工勤技能岗位二级考核;

3.凡我院正式工人,未取得任何工勤技能岗位等级的,经学院研究同意,需参加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凡已取得除工勤技能岗位三级之外的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证书、符合豫人社工考〔2010〕2号文件规定条件并经学院研究同意的,可参加高一等级的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

4.根据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及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凡所聘岗位与现有工人技术等级不一致的人员,原则上应参加现岗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考虑到涉及个人待遇,在河南省没有出台新的岗位设置政策的情况下,在不影响本职工作及培训费用自理的前提下,经部门同意并报学校审核,适当允许按已经取得的低一级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工种申报高一级考核。

二、报名:

1、以各部门为单位统一报名。

2、工勤技能岗位一级申报材料:

本人书面申请(需所在部门同意报考签章)、附件2规定的各项证明材料。

3、工勤技能岗位二级申报材料:

本人书面申请(需所在部门同意报考签章)、《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二级申报审批表》、学历毕业证书原件、1寸彩照4张(不需张贴在申报审批表上,单独上交)。

4、其他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申报资料:

本人书面申请(需所在部门同意报考签章)、《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报考申请表》。

三、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至2010年4月13日。

四、费用:

1、首次参加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及晋升本岗位高一等级考核的人员,考核合格后,培训费用由学校负担,教材费及办证费用自理。其他情况报考的,费用自理;

2、申报各级各类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不合格者,费用自理。

请各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认真宣传政策,积极组织本部门符合条件人员的申报工作。

附件:1.关于对已取得职业技能鉴定高级技师证书的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进行考核认定的通知(豫人社〔2010〕89号)

2.关于2010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一级(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0〕1号)

3.关于2010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0〕2号)

4.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培训考核收费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工考文〔2010〕2号)(注:以上文件电子档根据人事厅下发文件编排,如与原文件不一致之处,以原文件为准。)

下载:附件1-4.rar

二○一○年四月八日

上一条:关于崔铁兵等53名同志初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下一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