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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时间:2010-01-11点击数:

关于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事厅有关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文件精神,现对我校有关人员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初聘条件及职务

(一)教师岗位

硕士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初聘助教专业技术职务;

(二)其他岗位(含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制人员)

1.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员”级职务;

2.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初聘条件同教师岗位初聘条件。

二、初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符合初聘条件的人员(兼职教师到所在兼职院系(部)申报)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

(二)部门对申请人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

(三)考核合格人员认真填写《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用B5纸双面打印,不签字,不盖章)交部门汇总;

(四)所在部门认真填写《初聘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并盖章;

(五)《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初聘人员汇总表》及其电子档于01月15日由部门统一报人事处师资科,同时报送申请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填写,按时报送。

联系人:王 辉 联系电话:0371-62506818

附件:1.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rar

2.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汇总表.rar

人事处

2010年01月11日

上一条:中原工学院关于第二次教师和辅助岗位人员聘期考核的通知

下一条:中原工学院关于第二次教师和辅助岗位人员聘期考核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