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河南省工艺美术评审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河南省工艺美术评审专家库成员的通知》(豫工信〔2009〕29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工艺美术珍品、工艺美术大师的评审工作,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建立河南省工艺美术评审专家库,请各有关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河南省工艺美术大师、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教授和工艺美术行业及有关部门的知名专家。
二、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术作风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较高业务能力和专业理论水平,精通本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相关专业知识。
(三)对传统工艺美术有较高的鉴赏水平,在同行业专家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四)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并受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五)熟悉传统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条件的基本政策,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六)现在职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评审工作。
三、推荐程序
(一)按照基本条件要求,由本人填写《河南省工艺美术评审专家成员库成员申报表》(见附件),上报所在部门。
(二)所在部门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上报学校,同时报送部门推荐报告。
(三)经学校研究,择优推荐上报。
四、报送材料
请各有关部门于12月16日前将拟推荐人员的《河南省工艺美术评审专家成员库成员申报表》(一式两份,不盖章)及部门推荐报告(一份,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禄书果 王 辉 联系电话:62506818
人事处
200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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