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工学院人事处文件
人便字〔2010〕20号
关于2010年度预申报高一级职称的通知
各直属部门:
根据河南省统一安排,我校须在近期上报201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指标申请报告,为圆满完成2010年职称校内推荐工作,现对2010年预申报高一级职称人员进行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教师系列(含实验)评审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2009] 273号)其他系列评审条件请查看河南职称网:http://www.hnrs.gov.cn/hnzcw/pstj/pstj.htm
二、补充规定
(一)学位要求
根据《中原工学院青年教师岗位培训的暂行规定》(中原工学院人文〔2004〕69号)规定,2001年以后毕业的青年教师在担任助教专业技术职务期间,需取得硕士学位,方可申请晋升讲师专业技术职务。
(二)班主任工作要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中原工学院党宣文〔2005〕7号)规定,专任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职务时,必须要有担任班主任工作不少于一年的经历。(即申报讲师、副教授、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均需担任班主任工作不少于一年,且效果良好。)
(三)聘用合同制和人事代理人员参评职称
聘用合同制和人事代理人员参评职称,需要在此次职称预申报中同时申报,参加校内推荐后,按照河南省有关规定参加相应评审。
三、报送材料
预申报工作将作为本年度职称工作的重要参考,请各部门认真组织预申报人员如实填写附表一,部门审查汇总后,于2010年6月29日下午16:00前将纸质文档(加盖部门公章)及电子档交至人事处职称科。
联系人:王辉 禄书果 联系电话:0371-62506818
0371-62506066
附件一:2010年度预申报高一级职称人员情况登记表
附件二:河南省高校教师(含实验)评审条件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预申报 高一级 职称 通知
下一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