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河南省节能专家库的函》(豫发改资源函〔2010〕91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和《河南省节能监察办法》,充分发挥节能专家的作用,提高全省节能工作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河南省发改委拟建立河南省节能专家库。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范围
1、工业节能(包括: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纺织、造纸等工业行业);
2、交通运输节能(城市交通、铁路、水运);
3、建筑节能(公用工程、工民建、家用及办公电器、照明器具);
4、机械设备节能(锅炉、风机水泵、电机变压器、发动机、通信电子、其他通用机械设备);
5、技术经济与概预算(不受具体专业限制);
6、综合能源;
7、其他相关专业。
二、入选专家库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态度认真,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2、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精通专业知识,熟悉节能和本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本领域国内外和本省情况和前沿动态;
3、节能评估审查专家和配合开展节能监察工作的专家,应具有十年以上能源或节能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能源和节能政策与法规,熟悉用能设备和用能特点;熟悉企业能源审计,承担过企业节能工程或节能咨询工作;
4、项目评审技术专家应在本专业或本行业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历,熟悉产业政策、行业生产工艺和技术规范;项目评审经济专家应熟悉本行业项目工程概预算编制,能正确合理地对项目总投资、工程造价等提出意见;
5、身体健康,能正常承担工作。
三、入选专家库成员的职责
1、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时,由组织评估的单位,根据不同行业的项目,聘请“节能专家库”中行业专家参加,提出节能评估意见;协助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节能审查。
2、对节能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进行科学论证。
3、受组织审查单位委托,对企业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进行审查。
4、协助节能主管部门及其所属节能监察机构开展节能监察工作。
5、参与省级节能培训、调研及省大型节能活动。
6、受节能主管部门和企业委托,提供节能管理、技术论证、技术推广、产品推介等咨询服务。
四、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请入库专家申报条件人员需填写《河南省节能专家信息登记申请表》(见附件,A4纸打印,加贴照片,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其中“本人自述”一栏由本人填写,“本人签字”必须手写;“单位推荐意见”一栏由所在部门填写,不盖章,不签字;“专家推荐意见”一栏不填写),同时报送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资格培训证、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以上材料由所在部门汇总后于4月19日前统一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同时报送《××学院关于推荐河南省节能专家库专家的报告》一份(加盖部门公章)。
(二)学校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研究后,择优推荐,统一报送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发改委将分期分批选聘入库专家,颁发聘书,并从入库专家中遴选各专业学科权威,组成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成员收集反映专家意见,对全省节能有关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并为解决技术疑难、争议问题提供咨询帮助。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