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和特聘教授进行考核的通知
学校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见附件1)、《中原工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见附件2)、《中原工学院关于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见附件3)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对我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和特聘教授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参加任期考核人员:
第五批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2008年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延期考核的2006年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
(二)参加中期考核人员:
第六批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2009年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
(三)参加年度考核人员:
在聘期内的省级特聘教授和校级特聘教授。
以上各类考核对象名单见附件4。
二、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
参加考核的青年骨干教师和特聘教授应根据任期目标要求及工作计划,认真总结。参加任期考核的骨干教师填写《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考核鉴定书》、《中原工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考核鉴定书》(见附件5、附件6),校级特聘教授填写《中原工学院特聘教授年度总结报告》(见附件7),并将相关材料提交所在院(部)。
(二)院(部)考核
院(部)成立考核专家组,对考核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组织召开部门考核会议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对各类考核对象给出明确考核结果和具体考核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人事处。
(三)学校考核
学校成立考核专家组,召开考核会议对各类考核对象进行考核,报学校研究同意后公布考核结果。
三、报送材料
(一)参加任期考核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总结报告(书面报告和PPT电子文档各1份)。被考核对象要认真撰写个人总结并制作多媒体总结报告(ppt文档)。
(2)部门审核汇总后的《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考核鉴定书》(见附件5)、《中原工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考核鉴定书》(见附件6)一式10份。
(3)部门审核汇总后的《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受资助以来取得成果登记表》(见附件8)、《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受资助以来取得成果登记表》(见附件9)各1份。
(4)受资助期间的主要论文、著作、教材、教学成果等级鉴定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份,装订成册并附材料目录。
(二)参加中期考核人员由所在院(部)负责考核,参照学校考核程序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送人事处。
(三)参加年度考核人员需填写并提交《中原工学院特聘教授年度总结报告》1份,由所在院(部)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送人事处。
以上材料由部门汇总后于2011年12月14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同时报送全部材料的电子文档。
四、其他说明
学校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院(部)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考核,认真组织。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
2、中原工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
3、中原工学院关于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4、各类参加考核对象名单
5、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考核鉴定书
6、中原工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考核鉴定书
7、中原工学院特聘教授年度总结报告
8、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受资助以来取得成果登记表
9、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受资助以来取得成果登记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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