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教育系统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直属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教育系统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2]299号)精神,现将我校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校符合推荐条件的专业技术岗位在职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二)必须是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在职人员,近五年来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取得的重大贡献和突出业绩得到国内或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公认。
(三)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四)“555人才工程”省级人选中符合推荐条件的,要优先推荐。
三、推荐名额
各院(部)限推荐1名候选人。
四、报送时间和具体要求
各部门请于4月18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报送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报送材料具体要求.rar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上一条:关于我校2012年教育系统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人选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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