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文件精神,现对我校有关人员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初聘条件及职务
(一)初聘对象为我校正式人员;
(二)教师岗位
1、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博士学位,初聘讲师专业技术职务;
2、硕士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初聘助教专业技术职务;
(三)其他岗位
其他岗位初聘条件同教师岗位初聘条件,初聘职务可咨询所在部门或人事处。
二、初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符合初聘条件的人员(兼职教师到所在兼职院(部)申报)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
(二)部门对申请人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
(三)申请初聘人员认真填写《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用B5纸双面打印)交部门汇总,同时交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初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不签字,不盖章;初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呈报单位考核审核意见”栏签写部门意见,盖部门公章。
(四)所在部门认真填写《初聘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并盖章;
(五)《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初聘人员汇总表》及其电子档于12月17日前由部门统一报人事处。
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填写,按时报送。谢谢!
联系人:王辉 联系电话:0371-62506818
附件一: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附件二:初聘人员汇总表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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