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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中原工学院第七届教学名师评选和河南省2013年度教学名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3-11点击数:

关于组织开展中原工学院第七届教学名师评选和河南省2013年度教学名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3〕140号)和《中原工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办法(试行)》(院人文〔2005〕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中原工学院第七届教学名师评选和河南省2013年度教学名师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教学一线承担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得教学名师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同级别的评选。

二、推荐名额

本次拟推荐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1名,拟评选校级教学名师3~5名,院(部)级教学名师10~15名。

各院(部)可推选1名院(部)级教学名师候选人,在现有的院(部)级教学名师中推荐校级教学名师1名,在现有的校级教学名师中推荐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1名。

三、评选条件

(一)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条件

1、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

2、候选人应受聘教授职务;

3、候选人2010-2012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

4、其他条件依照《2013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见附件1)执行。

(二)校级、院(部)级教学名师评选条件

1.申报校级教学名师应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从教10年以上;并符合《中原工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办法》中所规定的评选条件。

在文件规定条件的基础上,对第(二)项(“校级教学名师教学业绩条件”)增加以下两条:

(5)主持完成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限前二名)或参与完成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限前三名)。

(6)学生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优秀指导教师。

2.申报院(部)级教学名师应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教5年以上;并符合《中原工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办法》中所规定的评选条件。

在文件规定条件的基础上,对第(三)项(“院(部)级教学名师教学业绩条件”)增加以下两条:

(5)主持完成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或参与完成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限前三名)。

(6)学生校级以上学科竞赛优秀指导教师。

四、评选推荐程序

(一)各院(部)应认真开展工作,根据本科教学、教学梯队建设、人才培养等情况综合考虑,择优评选或推荐候选人。

(二)候选人填写相应级别的申报表格,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

(三)各院(部)根据《中原工学院二级学院(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开展本部门院(部)级教学名师评选工作及省级、校级教学名师推荐工作,并在本院(部)将评选推荐结果及申报人员材料公示3天,公示应注明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广泛听取本部门广大教师和学生意见。

(四)本次教学名师评选推荐工作增加学生评价环节,各院(部)须组织学生对所有候选人现场教学录像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学生评价采用百分制计分,进行评价的学生原则上不少于50人,并须提供学生现场评教情况的原始记录材料。

(五)经公示无异议后,各院(部)统一将本部门院(部)级教学名师评选工作及省级、校级教学名师推荐工作报告及个人申报材料按要求报送人事处。

(六)学校人事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部门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

(七)学校教学名师评选组评选推荐。在评选出校级教学名师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名教师作为河南省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候选人。

(八)将评选推荐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议研究。

(九)将院长办公会审议结果在校园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整理上报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材料,下发校级教学名师结果文件。

五、报送材料

(一)《××学院(部)教学名师推荐评选工作报告》1份。

报告内容须包括本部门教学名师评选组人员组成情况、评选推荐工作程序、评选推荐结果、公示情况等,并加盖部门公章。

(二)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3)一份,加盖部门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4)一式15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候选人各项成果、项目、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一式2份(A4纸装订成套,并附目录);

4、候选人《个人简介》和《名师心得》各500字左右,并注明详细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编、固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只须报送电子文档;

5、候选人彩色数码照片(实训实习基地工作照片、与学生互动工作照片)横、竖各三张(像素为300万以上,共6张),只须报送电子版照片;

6、候选人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DVD刻录光盘1张(录像采用rm格式,不大于100MB),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7、候选人学生评价汇总表(见附件9)一式1份及学生参加现场评教的原始记录材料1份(需包括学生名单、年级、班级、学号、学生本人签字、评分等信息内容)。

(三)校级、院(部)级教学名师候选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校级、院(部)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5、附件6)纸质各1份,加盖部门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校级教学名师申报表(见附件7)纸质一式15份,院(部)级教学名师申报表(见附件8)纸质一式15份,加盖部门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申报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需提交相关获奖证书、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等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A4纸装订成套,并附目录)。

各院(部)于2013年3月18日前将以上材料统一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材料可通过OA或U盘报送)。

附件:1.2013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

2.《中原工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办法(试行)》

3.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4.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5.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6.院(部)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7.校级教学名师申报表

8.院(部)级教学名师申报表

9.省级候选人学生评价汇总表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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