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填表事宜的说明
按照《关于开展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工人〔2017〕51号)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填表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表的填写按照附件1《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的格式进行填写并打印,请根据本人2017年岗位聘用所聘岗位情况填写相应类型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各项业绩的考核期限为2017年度(自然年)。
聘用业务管理岗位的人员,需分别填写《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处级党政管理干部按照组织部考核工作要求填写《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和《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分别交给本人所属党政管理部门和业务管理岗位聘用部门,分别参加党政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考核,最终年度考核结果的确定以党政管理工作考核结果为主,并参考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考核情况。
二、各部门教职工考核结果按照附件2《2017年各部门(党总支)年度考核结果》的格式汇总上报。聘用人考核意见和部门考核组意见栏目,须填写评语、并明确考核等次。
三、注意事项
1.《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必须用A3纸正反打印,然后沿中线对折,每页的左右边框线不能调整。
2.《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和《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必须用A4纸正反打印,每页的左右边框线不能调整。
3.“现聘岗位”指2017年岗位聘用所聘岗位,填写模板为“教师岗位九级、业务管理岗位九级、辅导员岗位管理八级、辅导员岗位专业技术九级、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九级、党政管理岗位八级、工勤技能岗位三级”,根据本人所聘岗位按照以上模板样式填写。
4.聘用业务管理岗位的人员在填写《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时,“现聘岗位”情况需填写业务管理岗位聘用情况(填写模板样式为“业务管理岗位九级”),并在“业务管理岗位聘用部门”栏目中填写业务管理岗位所属院部;其他人员不需填写“业务管理岗位聘用部门”栏目(空着即可)。
5.“本人意见”栏目需本人签署“同意”并签名。
人事处
2017年12月27日
上一条:中原工学院外聘教授审批表
下一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