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7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对我校2026年(第一批)有关人员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初定对象
双证齐全且办结聘用手续的我校正式人员。
二、初定程序
(一)符合初定条件的人员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兼职教师到所在兼职院(部)申报)。
(二)部门对申请人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
(三)申请初定人员提交《中原工学院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1,“呈报单位考核审核意见”栏签写部门意见,加盖部门公章,一式2份)、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专任教师同时提交教师资格证书PDF扫描件1份交至所在部门。
(四)所在部门填写《初定人员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部门公章。
(五)以上所有纸质材料由部门统一汇总后于1月15日下午17:00前报送综合办公楼208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李珏秀oa。
三、注意事项
(一)按照省人社厅最新要求,自2026年起,我省高校博士人员初定教师系列职称不再将取得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作为前置条件(但其仍需及时完成教师资格证书认定,以免影响后续考核、职称晋升等事宜);硕士人员初定教师系列职称,仍须先行取得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二)经人事处审核后符合初定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人员须在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https://ywzl.hrss.henan.gov.cn/viewCmsCac.do?cacId=ff808081718ef30a0171956e545e02ad)进行在线申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珏秀 联系电话:62506818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