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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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7-02点击数:

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职称工作根据上级政策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开展2025度职称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一)自主评审系列

教师、辅导员、思政课教师、实验系列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关于印发<中原工学院教师(实验人员)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修订)>的通知》中工人〔202347执行

(二)委托评审系列

委托评审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河南省政策执行,申报人员可查看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218.28.8.46/viewCmsCac.do?cacId=ff808081718ef30a0171956e545e02ad

二、报送材料要求

预申报工作将作为本年度职称工作的重要参考,所有预申报人员须符合相应申报条件。请各部门认真组织预申报人员如实填写相应附件,并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审核。部门审核通过并汇总后,于202577(下周一)前将纸质文档(加盖部门公章)交至人事处师资科(综合办公楼208),同时通过OA报送电子档至师资科唐明月

联系电话:62506818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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